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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喘息服務
不定期的短期居家照顧服務,與居家服務的定期定時不同,可以回應使用者即時的要求,是非常方便的服務!抒解失能者家庭之長期照顧壓力,適時提供協助照顧失能家人之服務。
居家喘息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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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照顧者或被照顧者設籍新北市,且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並符合以下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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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顧者為接受臨時或短期喘息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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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照顧者為年滿65歲以上之失能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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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照顧者為領有證明之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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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申請監護工、未領取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費用 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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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自費申請:不符合上述社會局申請補助之條件,願意完全自費使用服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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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服務與居家喘息於同一時段僅能夠選擇其中一項服務。
居家喘息服務地區
板橋區、瑞芳區
服務優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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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者應優先服務,非中低收入戶者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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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未獲安置於各類福利機構者(在家照顧者)優先,安置於日托教養機構及就讀各級學校者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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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因緊急事故經常長期照護管理中心評估需優先提供服務之失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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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喘息服務補助時數依長期照護管理中心每年核定時數遞減計算。
居家喘息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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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協助生活自理訓練、看護照顧、陪同就醫、療育或復健、陪同參與社區活動及社會適應 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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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照顧服務:協助沐浴、穿換衣物、口腔清潔、協助膳食、服藥;協助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等。
專職服務聯絡人:
周小姐:02-2250-0177 分機 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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